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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函〔2011〕25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杨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金川镇兴隆村楼房组至老庄村环山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解决楼房至老庄环山公路的建议,以及楼房、老庄目前的实际情况,我局及时安排人员现场勘察、测量,初步确定了路线方案、重点工程和主要工程量,测算出投资造价。同时,积极努力向市、省汇报,争取将其列入“十二五”期间农村公路改造计划。我县是交通大县、财政穷县,无更多的资金投入公路建设,只有依靠争取到项目计划后,再进行全面加宽改造。敬请您的谅解。
感谢您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