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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字〔2011〕123号 签发人:陈述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邓耀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场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较为严重。为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我局会同县双创办、交警大队决定为小区规划停车位,由于小区地下管线较多加之部分住户阻止,小区停车位划线无法进行。7月5日,县政府副县长陈佳斌同志主持召开了办公会议,确定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办配合调研成立物业管理机构的方案,由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社会化管理。在此,对于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