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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字〔2011〕61号 签发人:陈述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函
陈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梅子乡山地危居项目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梅子乡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地质条件较差、地质灾害点较多,加之又属于引汉济渭的重点搬迁区域,我局对梅子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极为重视。目前,省上已经下达了我县2011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我局正在组织落实之中,在落实过程中将对梅子乡予以适当倾斜。在此,对于您对我县村镇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