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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字〔2011〕63号 签发人:陈述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复函
平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筒车湾集镇大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筒车湾集镇的镇容镇貌得到了较大的改观,集镇的城镇基础设施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为了支持筒车湾镇的集镇建设,我局协助镇人民政府完善了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加强了集镇建设的规划管理力度。关于建设大桥开发镇对面的土地问题,我局认为目前的时机还不成熟,近期还是应该充分利用集镇现有的存量土地,不断完善集镇的各种配套服务功能,将河对面作为建设预留地待开发完现有土地后再进行开发建设。在此,对于您对我县集镇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