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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字〔2011〕62号 签发人:陈述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复函
袁泽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县城污水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城区排污工程是改善城区环境的一项有效措施,,以前由于受建设资金的限制,我县只能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先做到污水集中排放,然后再筹措资金建设污水处理厂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的办法,故城区排污管道没有再向下延伸,只解决了城区的水污染问题。今年,通过县上的努力,我县的污水处理工程已经列入国家的建设计划,目前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开工建设,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我们将把城区的污水集中输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届时县城下游的水污染问题将会得到彻底解决。在此,对于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