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财政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23 00:00


宁财函字(2011)22号               签发人:吕宣旗

 

宁陕县财政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复函

 

乔德、刘建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新场修建5座便民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修建便民桥属于造福于民的好事,将一定程度上解决周围群众出行问题,从财政部门来讲,保障农村便民桥的投入是必要的,也是义不容辞的。但因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十分有限,财政自给率低,近几年来,财政支出急速上升,各项社会事业投入需求大,保工资、保运转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补助,财政运转十分困难。对于为新场乡修建5座便民桥,在当前财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依靠县财政投入尚无法全部及时解决,只能多渠道、分步实施。2010年县财政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已安排了4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新场乡建设村便民桥建设,资金早已拨付到位,请代表们对资金使用情况及工程质量予以监督,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同时为解决你乡其他便民桥所需建设资金,一方面建议代表们督促新场乡政府与村组干部,尽快议定各村便民桥建设项目规划,将相关资料报送县综改办,我们将为你们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已于2009年在全市进行试点,我县也于2010年10月进行试运行,2011年此项工作已在全县推开。但是,2011年争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期已过,据了解你乡未申报一座便民桥建设项目,这是一个很好的向上级争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途径,还请各位代表予以关注;另一方面依靠乡镇政府的主体作用,广泛宣传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把群众的事群众办的主动性发挥出来,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不等不靠,采取群众投工与自愿出资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县财政再配套部分奖补资金,按照“农民参与、政府资助、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共同解决和兴建乡镇、村级的公益事业。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和关心,也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将我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