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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电函[2011]07号 签发人:石代平
宁陕县电力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复函
魏富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新浦村七里组低压线路到户改造未彻底完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村的电力线路已经过了一次电网改造,根据当时的改造政策是每个行政村低压线路工程设计改造2公里,因此超出部分未能进行改造。电网改造项目的程序是:计划、申报、立项、审批后在实施。你现在提出的项目暂未列于2011年改造计划中,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勘察规划,力争将未改造部分列入2012年改造计划中。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