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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移动[2011]函10号 签发人: 邹天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宁陕分公司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128号建议的复函
何耀国代表:
你好!
你提出的“关于电讯、联通、移动和变电所占用农民土地应付给农民补偿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移动通信需求,10年来,我公司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争取资源,加快建设步伐,实现了全县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率达80%,覆盖全县14个乡镇86个行政村,为推进我县信息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和政策支持是分不开的,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在做移动基站建设项目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流程进行,围绕“实地查看调查是否有通信需求--立项--批复--现场踩点--与村民签订土地、林木占用补偿--村委会签字盖章--上报市公司后,统一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同时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与村民保持联系,出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直到工程竣工—申请施工验收—审计”这一闭环进行。所以你提出的中国移动占用农民土地应付给农民补偿的问题是不成立的,如果有,请提供详细地点和数字,我们将安排专人协助解决问题。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