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对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11-02 00:00

宁财函字〔2012〕25号           签发人:吕宣旗

宁陕县财政局
关于对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陈启会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通村水泥路债务列入县财政预算逐年消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村水泥路债务涉及全县各个镇,已成为当前镇级财政的巨大包袱,其成因有特定的背景与诸多原因,县级财政连续多年均安排财力解决,化解乡镇通村水泥路债务问题实质上已经纳入财政预算。通村水泥路债务问题已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也出台了债务化解奖励办法,县财政也拿出了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债务问题,但相对于庞大的债务总额,县级财力实在无力全部负担。我们将加大向上级的争取、呼吁力度,尽量多争取资金,同时,各镇也要把化解通村水泥路债务作为首要事项来抓,想尽一切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逐年消化债务,努力减轻债务压力,并杜绝新增债务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并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同时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心,对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您提出批评和意见,我们将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努力把财政工作做的更好。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