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9-16 00:00

 

  宁政办函〔2010〕13号                    签发人:刘昌志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复函

陈庆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水电开发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水电开发工作的关心。我县水电开发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4月2日,县政府在县水利局组织召开水电产业建设暨管理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电站业主在征地补偿、资金扶持、民爆物品管理、土地办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5月10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听取了县水电产业突破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创建良好的水电产业外部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县政府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派出工作组专门解决太山电站有关问题。目前,太山电站输电线路征地等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太山电站遗留问题,县政府正在多方协调解决中。

  为了给水电开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水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县政府将水电产业突破发展列入全县5大主导产业,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水利局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发展计划、国土、安监、环保、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水电产业突破发展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解决水电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制定下发了《宁陕县2010年水电产业突破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二是完善制度,强化推动。要求各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涉及国土、林业、农业等方面的征地、林木、青苗等补偿兑付标准,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执行,通过投资环境的改善,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公文、有线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支持水电开发和积极开展协调服务工作的典型,对各种阻挠水电开发的行为进行曝光,对水电开发协调服务工作不力的部门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水电开发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县政府将水电产业建设与相关部门和乡镇年终考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水电开发的外部环境工作,努力为业主搞好服务,积极推动水电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许 鹏       联系电话:13700253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