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函〔2010〕21号 签发人:刘昌志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72号提案的复函
陈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县招待所进行改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招待所成立于1970年,隶属县政府办公室,为企管化事业单位,1999年改制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在册职工20人,其中2人在岗、3人内退、6人停薪留职、9人退休,平均年龄40岁。该所下设综合办、餐饮部、客房部,餐饮部于2009年8月对外承包,客房部由招待所自主经营,主要承担全县大型会议、对外接待等工作。2007年5月,县政府办组织启动县招待所改制,提出了多种改制方案,但终因职工安置要求太高、职工抵触情绪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企业改制难以推进。
您提出对县招待所进行改制的提案后,县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包挂领导,落实了承办人员,制定了工作方案。今年4月初,我办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县招待所,对改制工作进行了反复研究和协商,但因职工安置要求太高、职工不愿意接受改制意见,致使改制工作无法推进。
目前,县招待所资产使用管理﹑员工管理﹑经营核算虽在运转,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致使经营效益每况愈下、连年亏损、入不敷出,连职工工资都难以保证。对于县招待所在你社的贷款本金及利息问题,由于该所近年来连年亏损无钱偿还,对此深表歉意。县政府办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动员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改制,力争早日解决企业债务问题。
最后,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人:喻海金 联系电话:68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