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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2010]72号 签发人:吕宣旗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复函
县政协提案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设立经济适用房政法小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县公安局联系,公安小区内空置的地方将修建一幢办公楼和一幢高层建筑。高层建筑为县公安局经济适用房,主要是解决公安系统政法干警的住房困难。对于政法系统其他部门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将由县经济适用房建设办公室根据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逐步进行解决。
特此复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宁陕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682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