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9-28 00:00

 

  宁 陕 县 交 通 局

  宁交函〔2010〕11号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复函

张东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板房沟通村道路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上通村公路定义,“通村水泥路”是指乡(镇)通建制村或干线公路就近连接建制村的公路,通组道路不在通村水泥路范围之列。但我们深刻体会老百姓想路盼路的心情,前几年实施的部分通村水泥路,确实未完全覆盖整个村组。鉴于此,去年年底,我局在广泛征求各乡(镇)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于2010年元月向市交通局上报了我县2010年通村水泥路建议计划。但据省上反馈,今年通村水泥路将全面关停,暂不实施。我们现在正向市上积极争取,若仍无项目来源,只能等待时机,完善通村水泥路的续建。希望您能谅解并向当地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为当地公路建设出力!

  感谢您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0一0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刘永禄              联系电话:682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