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函〔2011〕19号 签发人:刘昌志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案的复函
高立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安康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8〕10号)精神,县政府于2008年7月16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印发了《宁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3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办法。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编制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另外,结合全县开展的“连心工程”,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便民服务代理机制和政府信息送达机制,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站、县电视台、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政府信息以及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等,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便了群众办事。
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文件、政府法制等专题栏目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政府网站已发布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政府信息2500多条,本县重要的人事信息、招标(采购)信息、议案提案、廉租房等信息发布已步入常态化、制度化。下一步,我办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
二是加强督查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三项配套制度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三是巩固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投入,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政府门户网站投入到位、责任到位、维护到位,确保各种政府信息能位及时、规范发布。
感谢您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