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公交函〔2011〕2号 签发人:邓祖恒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刘锐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环境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您提出“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环境整治的提案”,我队认为您提出的问题符合我县实际,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历来是大队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对此大队领导十分重视,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二是安排了专人对城区的背街小巷的安全隐患又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现已排查出新的安全隐患8 处,重新规划安全警示牌6个,减速带 6 条,已专题行文(〔2011〕19号文件)上报县政府,请求县政府安排资金、尽快组织实施(交通设施建设我队的职责只是规划,无专项建设资金,由政府安排资金城建部门组织实施);关于加大交通安全宣传问题,大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此项工作。一是采取大队领导包重点学校,部门包辖区学校的方式,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月深入公路沿线的学校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二是规定每个中队在四月底必须完成3幅永久性的宣传标语,事故股重新制作宣传展板10块加强群众的宣传。三是由城区中队制作车贴标语100幅和酒驾警示标语20幅在城区的营运车和酒店内张贴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四是定期召开客运公司经理、驾驶员教育培训会议(已召开两次会议)加强驾驶员的培训。关于加大驾驶员的处罚力度的问题,大队年初就将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无交强险、过期未检等严重违法行为数量列为各部门考核的工作重点,另外法制部门在案件的审核方面也进行了严格把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环境整治的力度,尽力排查安全隐患,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