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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字[2011]131号 签发人:陈述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陈德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修缮江口镇江口大桥两边护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江口大桥栏杆修缮问题我局已和江口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协商,明确了修缮方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我局负责技术指导,将在年内完成修缮。在此,对于您对我县城镇建设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