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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发挥质监部门的服务、监督、支持和保障作用,我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四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开展企业跟踪服务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质量、计量、标准化以及生产许可证申办等难题。
二、实行首违纠错不罚制度。对县内招商引资、成长和发展中的企业坚持实行首违不罚,以帮扶为主,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食品类产品监督抽查的样品全部实行买样付费制度;非损耗性物品检测完后一律退还被抽样企业。
四、强化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对无证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严格行政收费许可。对政策规定应该收取的费用,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杜绝违规乱收费现象。
六、强化监督,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对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查处,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查必到人”。
投诉举报电话:0915—6822173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