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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
关于对旬河大堰沟口至小川沟口段
公开竞价出让河道试采砂(金)经营权的
公 告
为了切实加强河道试采砂(金)管理,促使河道砂石资源充分发挥效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旬河大堰沟口至小川沟口段河道试采砂(金)权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经营权,依法确定开采单位,欢迎有意此项目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竞价。
一、报名条件:鉴于河道采砂(金)活动的技术化程度和规范化生产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拍卖采砂(金)经营权的申请报名人必须是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矿产或其他规范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报名时必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合法有效授权文件等相关资料。同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河道清障保证金100万元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
二、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4日至2009年10月 17日下午6时止
三、报名地点:宁陕县水利局
四、联 系 人:周 淼
五、联系电话:0915-6821521 13992535181
宁 陕 县 水 利 局
200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