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陕 县 双 创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宁陕县城乡建设局
宁陕县卫生局 宁陕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宁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宁陕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陕县工商业联合会
关 于 开 展 模 范 商 户 评 选 活 动 的 通 知
城区广大商户:
为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为创卫贡献力量的浓厚氛围,实现卫生县城长效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模范商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通过几年的努力,各部门、各单位以环境卫生为重点的创卫工作已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了让主次街道的感观卫生、交通秩序再上新水平,让广大市民更加充分参与此项工作,通过在城市窗口的商户中开展模范商户的检查评选,让更多的人自觉创卫、爱卫,达到四自一包意识增强,文明素养提高,良好习惯的养成,从而实现卫生县城的长效管理。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广大商户要积极主动参与。
模范商户条件
环境责任方面:门前卫生干净、整洁;店内卫生及其他符合行业标准;门前秩序良好,无车辆在非车位停车现象;绿化树木保护良好,按要求开展亮化工作;无占道、骑店经营,乱摆摊点,乱搭乱建等违反市容条例的现象。诚信责任方面:认真承担对消费者的责任,积极保障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和消费安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无不良投诉。
评选办法
按照宁缺毋滥、动态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双创办牵头,相关监管部门、商户代表对商户在环境方面、诚信方面每周检查赋分,达标和不达标的,均张贴标识,每月按类联评(餐饮类、食品加工类、食品流通类、旅店类、商贸类、文化类、服务业类、汽车修理类),连续4次达标,且在同类联评中排名靠前的授予流动红旗,夺得6次流动红旗的,经社会公示、会议审定后授予模范商户荣誉,一年中连续12次夺得流动红旗的,提请上一级授予模范商户荣誉,分别予以物质奖励,违反相关行业规定的,曝光并处罚。已获得模范商户荣誉但有违规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通报,第三次取消其已取得的荣誉,一年内不得再获得该荣誉。
活动安排
本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2月20日至30日),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做到商户皆知。检查评选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定期检查评比,日趋规范化。常态化管理阶段(2011年1月以后),完善相关机制,检查评比精细化。
组织领导
本评选活动在双创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进行,各监管部门要广泛宣传,严格检查,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本检查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摊派和收费。 县双创办监督电话:682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