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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提高机动车注册登记率工作宣传单

作者:原创 来源: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时间:2010-09-28 00:00 【打印本页】

 

    按照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市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十条措施》(安公交〔2010〕124号)精神,我队结合宁陕实际,推出如下便民利民措施:

    一、优化便民利民措施

    (一)我队车管所免费提供车架号拓印工具及用纸。

    (二)无偿提供使用上牌工具。

    (三)为不识字的车主代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

    (四)专设办理牌证群众休息室,免费提供饮水、休息场所。

    二、开通机动车注册登记绿色通道

    (一)凡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凭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到我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沿途执勤民警不予对车辆无牌行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从现在起至12月期间,下列两类车均可注册登记:一是车辆来历凭证(发票)缺失,但能够提供销售商证明或当地派出所确认属合法取得证明的;二是无车辆合格证证明,但车辆产品已录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在有效期内且安全性能检验合格的,没有盗抢嫌疑的,均可注册登记。
           
    三、车辆购置税后置

    从现在起至12月期间,凡是五类车辆在我队车管所注册登记的,车主本人填写保证书后,车辆购置税可以后置即暂时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