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县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题会议精神,经2011年8月29日干部职工大会研究决定,将原土产公司水毁职工住宅楼恢复重建改造项目和供销社转运站旧房改造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投资商进行改建置换开发,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地点
原土产公司职工住宅楼(半边楼)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销社转运站以土地置换项目。(以上两处位于210国道两边)
二、改造置换条件
1、原土产公司改造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具体改造条件需投资商与各住户协商,供销社做好协调工作,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供销社转运站。该项目是用土地置换(占地面积约48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证为准):⑴投资商需按供销社置换方案和相关部门规定、规划修建,供销社不投入任何资金,建成后的门面房归供销社所有(用作农资配送中心),建成后的住房必须以成本价供给供销社6名在职职工保障房,共计6套,其余房产归投资商所有面向社会公开出售。⑵以上两处项目供销社负责提供原土地证和相关协调工作,其他建设过程中一切事项,包括地质灾害评估、规划、设计、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用水等一切事项和费用均有投资商自己协调解决。
三、报名条件、期限及地点
1、以上两处项目必须为一个牵头人综合开发。
2、各社会团体、社会自然人有意合作开发者,均可持有效证件报名参加开发。
3、供销社在职职工及供销社离退休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报名时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协议不成原数退还保证金。
5、此工程必须在2011年9月开工,2012年12月31日前竣工,年内做好基础性工作。
本公告公示期为七天,自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11日止,报名期限截止2011年9月11日下午5点。
报名地点:宁陕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长安西街23号)
联系人: 袁观凤 联系电话:6822811
刘道平 联系电话:6822811
宁陕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