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宁陕县江口至七亩坪(江口至双河段)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已由陕西省安康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投资车购税及县自筹,招标人为宁陕县交通运输局。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宁陕县江口至七亩坪(江口至双河段)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路线起于宁陕县江口镇,经高桥,终点位于双河,全长20.0km,路基宽度6.0米,路面宽度5.5米。主要有路面、排水及交通等工程,计划建设工期10个月,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路面专业三级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只能选择宁陕县一个项目的一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 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四楼建管办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一套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不统一安排。5.2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4日9时,地点为宁陕县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5.3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和陕西省政府采购招标网站、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及宁陕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宁陕县迎宾大道42号
邮 编: 711600
联系人: 刘先生(15991322211) 范先生 (15291531676)
传 真: 0915-6826912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