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2012年8月8日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将位于县城广场附近的森林文化中心、财政局原办公楼、县委办旧职工楼以及三栋建筑物附属的空场地对外公开出售,其土地面积约为2920㎡,建筑物面积约6200㎡(以实际测算数为准),现就有关报名竞买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有房地产建设开发资质的企业(宁陕县有房地产建设开发业绩的企业优先)。资质的审定由县住建局负责。
2、报名时需一次性交纳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建设保证金2000万元,共计2300万元(以县公产局收到的银行进帐单为准)。
二、特别约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3个月之内将与该处土地相邻的三栋私人住宅(老干楼、县政府安居楼<西边>,财政局原办公楼后面的私人住宅楼)所有住户签订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正式中标,方可同县公产局签订公共资产出售中标合同,出售中标正式生效。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3个月之内未能与上述范围私有房产所有住户签订完拆迁补偿协议,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在3个月内与上述范围私有房产所有住户签订迁补偿协议,若协议完成,则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为正式中标人,方可同县公产局签订公共资产出售中标合同,出售中标正式生效。依次类推。
三、该处土地用途
上述三处公共资产建筑物占地及其所属的空场地和三栋私人房产占地纳入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该处土地竞买中标人必须将该地块用于商宅楼建设(具体按住建部门的规划实施)
四、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5日一2012年8月25日止。
五、报名地点
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县行政小区)
联系人:赵家兴 唐慧
联系电话:0915—6822341
特此公告
宁陕县公共资产管理局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