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局机关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事管理股股长、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范围和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范围内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事管理股股长、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职责范围
职位:人事管理股股长1名、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1名。
职责范围:
人事管理股股长:
1、负责贯彻执行人事管理、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局人事管理、后备干部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负责对机构、人事调配、劳资和干部选拔任用等人事管理的联系和沟通;
3、负责人事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负责全县干部、职工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考评;
5、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才交流政策;
2、负责开办日常型、多层次的人才交流,建立完善人才信息收集、储存、传递、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3、负责为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4、负责承办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各种业务手续;
5、负责组织开展人事代理业务、人才招聘测试和考评及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和召开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和人才交流活动;
7、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拔范围
局机关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