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函〔2012〕18号
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高代秀代表建议的复函
高代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江口集镇路灯年久失修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镇集镇建设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您提出“关于解决江口集镇路灯年久失修问题的建议”,我镇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客观实际,对促进江口镇集镇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在收到建议后,我镇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了集镇路灯亮化问题,会上一致同意不再维修2008年建设的集镇路灯,邀请县城建局对我镇集镇路灯进行重新规划设计,现规划设计方案已制定,建设招标资料已完成,由于建设资金量大镇党委、政府正在多方争取建设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工建设。
特此复函
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