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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宁陕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作者:徐云云 来源:方圆法治网 发布时间:2013-01-03 12:31 【打印本页】

    为了更好地应对修改后诉讼法中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程序,帮助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12月28日,安康市宁陕县检察院启动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社会调查工作。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适用条件、封存的范围和操作步骤、查询程序及保密义务均做以规定,确保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不被泄露。该院将2012年以来几名已被法院判决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将其纸质案卷材料和电子档案信息都将归入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库”,由专人管理。

    同时,该院积极与共青团、教体局、妇联取得联系,由检察院牵头,联合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办公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规范》,对社会调查的启动条件、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结论的使用及保密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