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文广函字(2012)06号 签发人:吴大斌
宁陕县文化文物广电局
关于对县政协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复函
彭学明委员:
您提出《关于恢复宁陕汉剧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恢复汉剧团已经不可能。因为以前剧团成员这么多年以来早已各奔东西,原有的骨干团员大部分离开宁陕县,就是在本县的也各自有各自的工作,而且年龄偏大,完全脱离出来重建汉剧团不现实。当前全国文化体制正在改革,原有的艺术院团经过改制全部纳入市场运作,政府不可能再拿钱来供养剧团。二、成立汉剧自乐班社政府会大力支持,也是一种方向。等新的文化中心落成以后,拟成立《城关汉剧自乐班》,活动地点安排在文化馆,可以提供场所供他们使用,届时一定邀请您来参与并指导工作。三、要振兴汉剧使汉剧得到传承和发展,我们目前已经在宁陕县的广货街镇、四亩地镇等汉剧资源比较丰富的乡镇成立了汉剧自乐班,吸纳了众多的汉剧爱好者来参与,在推陈出新中发展汉剧事业,我们相信一定会把我县的汉剧振兴工作如火如荼的长期开展下去。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指导。
联系人:郭仁君 联系电话:6821842
宁陕县文化文物广电局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