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人社局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3-01-08 14:01 【打印本页】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精神,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县符合条件人员已审批700人,目前,尚有部分已审批人员未缴纳养老保险,请于2013年1月31日前到宁陕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凡逾期不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的,责任自负,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不再执行。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