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安全保卫人员的公告

作者:人社局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3-01-08 16:54 【打印本页】

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我县未安置退伍转业军人中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4名安全保卫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成立宁陕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领导小组。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本县户籍有安置计划的未安置退伍转业军人。
  2、男性青年,年龄20至30周岁,身高1.62米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安全保卫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本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受过刑事处罚;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治安管理处罚或强制性教育措施;受过行政处分;参与各类邪教组织活动;有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其它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问题;有不适合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其他问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8日至1月11日。
   (二)报名地点: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 6821108。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军功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同底免冠近照2寸3张。
  (四)招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报名的,一经发现,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根据规定,报名时每人交纳300元考务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仪容仪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法律法规和安全保卫知识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的1:1确定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纪律观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情况等。
  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反映有问题且查实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政府机关后勤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基本工资比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执行,不发放绩效工资,享受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宁陕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