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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机中心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的声明
作者:
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
来源:
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13-03-05 11:28
【打印本页】
我中心由于办公室搬迁,不慎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161242400045)正本遗失,特此声明
遗失
证书
作废。
特此公告
宁陕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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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
信息办3
责任编辑:
康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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