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关于规范管理商贸步行街临时市场的公告

作者:住建局/交警队/双创办 来源:住建局/交警队/双创办 发布时间:2013-05-21 15:42 【打印本页】

广大市民群众:
   

    为了规范步行街临时市场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1.每日7:30时—13:00时为临时蔬果便民市场(每户限1个摊位,多占或超时占用予以收费)。
  

    2.每日13:00时—次日7:00时为摩托车集中临时停放点(规范停车)。
  

    3.商户与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互不占用,实行先来后到,严禁提前预占,违规严处。
  

    4.各商户与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临时市场管理规定,严格服从管理。
    

    特此公告

 

宁陕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