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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群众:
为了规范步行街临时市场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1.每日7:30时—13:00时为临时蔬果便民市场(每户限1个摊位,多占或超时占用予以收费)。
2.每日13:00时—次日7:00时为摩托车集中临时停放点(规范停车)。
3.商户与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互不占用,实行先来后到,严禁提前预占,违规严处。
4.各商户与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临时市场管理规定,严格服从管理。
特此公告
宁陕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