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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宁水函【2013】28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
第43号建议的复函
曾学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广货街镇元潭村人饮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以后,我局先后为元潭村修建了4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大部分群众的饮水困难。你所提出2013年再为你村解决4000米管道,待2013年省市计划项目下达后我局力争予以解决。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宁陕县水利局
2013年6月3日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9153045
附:43、标题:关于建设广货街镇元潭村人饮工程的建议
内容:我们元潭村在市、县、镇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为我村的人饮工程做了大量工作,2012年还帮我村坪沟组解决了3000米的自来水管道,2013年仍请求水利局尽快帮助解决一处4000米的自来水项目资金,帮助村民解决生活用水这一困难。
代表:曾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