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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大常委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作风建设

作者:宋先平 来源: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3-09-09 11:22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坚持“认真学、真心改、强作风”的总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改进机关作风。
  统一思想,认真学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2013年机关支部和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讨论、座谈、民主生活会、撰写体会等方式,使干部职工真正将中央八项规定具体要求入脑入耳入心。
  精简会议,取消会刊。2013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自第十次会议以来,通过取消会议用花、精简会议材料等具体措施精简会议活动,会上发言倡导说短话、说真话、说实话,多批评、少赞扬,力戒空话套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还减少了发文数量,取消了《宁陕人大》专刊,县人大常委会会风文风清新务实。
  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下乡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下乡途中坚持在镇廉政灶就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节假日带班值班、厉行勤俭节约等各项规定,通过取消常委会会议用餐、公务用车统一加油派车、下乡同方向并车、外地出差鼓励乘坐公交车、差旅费报销日清月结等具体措施,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据了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3年上半年公务支出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机关作风的成效正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