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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宁水函【2013】62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
第77号建议的复函
吴丰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金川镇黄金村张家湾自来水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尽快安排技术员来查看设计,并编报项目上报省市相关部门,早日立项解决你所提出的问题。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宁陕县水利局
2013年6月3日
附:77、标题:关于修建金川镇黄金村张家湾自来水工程的建议
内容:目前,黄金街包括竹山口组全部饮用胜利沟自来水,雨量充足的月份,水的压力好,还能供应水,遇上天旱的季节,水量不足,吃水就供不应求,再加之张家湾口马上要搬迁60多户移民,吃水问题就面临着更大的危机,我请求有关部门在张家湾处修建自来水,以解决竹山组下街的吃水难问题。
代表:吴丰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