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宁交函〔2013〕52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复函
邓安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宽硬化胭脂村15公里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从2006年开始,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决定修建通村水泥路,并规定:通村水泥路是指乡(镇)通建制村或干线公路就近连接建制村的公路,通到村委会或村小学驻地即为该村通水泥路。太山庙镇胭脂村公路于2007年实施了通村水泥路项目,按省上通村水泥路定义该村已通畅,但实际未能完全覆盖全部村组,尚有少部分老百姓没有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同时,胭脂坝旅游资源也无法得到开发利用。
如你们提到的一样,我局已将胭脂到月太路公路建设纳入全县路网建设。我县属国定贫困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等待时机予以建设。鉴于太山庙至月河道路在我县公路网中的位置,以及将来所发挥的作用,我局已对该路按旅游公路编报为交通“十二五”和“扶贫”交通规划中,并在积极努力争取过程中,待该路建设计划争取到位后,尽快予以组织实施。
感谢你们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5月17日
联系人:范 飞 联系电话:6826322
附:10、标题:关于加宽硬化胭脂村15公里公路的建议
内容:太山庙镇胭脂村处于太山庙镇北端,北与旬阳坝相连。目前,胭脂坝旅游开发已启动。但是公路交通直接影响开发。如果交通发达,招商引资更能吸引大商、强商快速启动。请求协调沟通,落实有关部门勘察设计尽快建设为盼!
代表:王 新 田 鑫 邓安平 金小军 袁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