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激活人民调解正能量 畅通联系群众服务桥

作者:丁仕香 来源: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3-10-30 08:20 【打印本页】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宁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近期对全县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在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审议意见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改进工作,激活人民调解正能量、畅通联系群众服务桥。
    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认知率。通过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始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引导广大群众主动、自愿地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进一步突出调解重点,全面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来自群众根植于群众的优势,努力做到服务群众的关口前移,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调解预案及对策,及时化解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
    进一步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建立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与基层人民法院以及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形成调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共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律规定的责任,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各级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要通过培训指导、开展 “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活动,打造一支懂法律、懂政策、公道正派、有群众基础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依法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逐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投入,扎实解决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无业务办公经费、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偏低等问题,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切实畅通联系群众服务桥。
 人民调解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新的时期,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面对矛盾纠纷问题,肩负光荣职责,党对其寄予厚望,人民群众对其充满期待,惟有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充分尊重和依靠群众,才能使人民调解工作有着不竭的动力,经受住各种风险的考验,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