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宁陕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3-12-11 14:14 【打印本页】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展示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广泛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县文明委决定,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共同组织在全县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评选表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为动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推动美好宁陕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在县文明委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联合成立“宁陕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田 静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孙 坤  县政府副县长
            盛第福  县总工会主席
    成    员:丁  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党组书记
              卢益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广局局长
              谭海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通讯组长
              朱文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向冬梅  县妇联主席
              李钐林  团县委书记
              熊  炜  县总工会副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设置
    宁陕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四、评选标准
    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明委[2008]2号)中规定的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各类道德模范的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评选方法及步骤
    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一)推荐审核。各镇、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评选通知,及时公开推荐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要优先推荐身边好人、时代楷模及群众举荐、新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对推荐的候选人,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或所在社区村组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推荐工作质量。推荐名额为:各镇3—5名,各部门1—2名,候选人较多的单位或行业系统,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所推荐的候选人需报送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和推荐表各一式两份(均A4纸,附电子版),并提供二寸免冠彩照电子版,于 2013年12月20日前上报县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826981,电子邮箱:wenmb@126.com)。县组委会对候选人情况进行认真考察、审核把关,做好纪检、计生等相关单位的“一票否决”鉴定,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提出初步公示人选。
    (二)公示投票。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县电台、政府网站、宁陕宣传网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和社会监督。各镇、各部门要制定组织干部群众参与投票的方案,广泛发动机关干部、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投票评选。
    (三)命名表彰。组委会根据公示和投票情况,提出命名表彰建议名单报县文明委会议研究确定,并适时举行宁陕县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
     六、学习宣传
    1.把新闻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深入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大力宣传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的浓厚氛围。
    2.广泛组织各级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城乡基层单位开展巡讲交流活动,用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生动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3.运用文艺形式,宣传道德模范,传播善行义举。以宁陕县第三届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为题材,创作文艺作品,录制播出宣传片,用道德模样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树立见贤思齐、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气。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机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夯实工作基础,重在教育引导。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的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经验,及时总结和发现各个方面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提高。
 

附:《宁陕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请点击下载

 

                                  中共宁陕县委宣传部   宁陕县文明办
                                  宁陕县总工会      共青团宁陕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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