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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委政法委认真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

作者:柴腾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4-11 08:33 【打印本页】
    为切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县委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市委狠刹五股歪风,县委十项规定、八条禁令等等开展自我学习、自查自纠等活动,在学习过程中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和互评互查等方式查摆出了机关干部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机关干部请假,必须根据《县委政法委机关职工请销假制度》和请假流程正常履行请销假手续,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严禁出现随意脱离岗位的现象。
    二是实行指纹机上下班签到制度,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指纹签到,考勤情况每月统计公示,办公室存档,作为考察干部执行制度纪律和工作情况的依据,年终与个人考核挂钩,并且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一视同仁。
    三是继续开展机关“122”工作竞赛活动,制定个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赋分表,充分调动和激励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工作积极性,克服职工对待工作懒散、懈怠、得过且过的态度。
    四是厉行勤俭节约, 杜绝日常办公浪费。要求每一位干部要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的良好习惯;要节约纸张能源,为减少用纸数量,只打印必须打印的文件、尽可能使用双面打印,对报废纸张集中回收使用。严格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的审批程序,实行发放负责人及使用人双向签字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纠正挥霍浪费现象。 
    五是严格车辆管理, 节约车辆开支。实行派车单制度,杜绝公车私用,车辆在工作时间以外应按指定的停车点停放,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在外停放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