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宁陕县多部门联合开展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清查工作

作者:柯桓昌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4-18 08:27 【打印本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和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资产管理工作,宁陕县组织开展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清查工作。
    这次专项清查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本次清查内容主要针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及出租公有房屋的单位。重点检查2011年度至2013年度,对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报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和报政府审批,有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单位公有房屋出租是否按程序报批,是否按市县公有房屋出租管理有关规定的招租方式实施招租,是否签订正式的出租合同或协议,有无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检查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公有房屋出租收入是否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全额上缴财政,有无违反财经法律的行为;检查单位目前对外出租的公有房屋的地址、面积、间数、出租金额、出租时间、年限、招租方式等。清查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清查工作。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的方式进行。
    为确保这次专项清查工作有效实施,县上专门成立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监察、审计、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公共资产管理局六个单位组成。按照业务范围并成立7个检查工作组,各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自行确定重点检查面及个数。重点检查出或被举报的违法违规问题将移交县纪委查处。
    此次开展全县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旨在全面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公有资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