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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来临,气温逐步升高,各种病原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高发期。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县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向公众提出如下消费警示:
一、购买食品时,应尽量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食品,并注意市场内有关农残检测公示;不吃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慎食海(河)产品。
二、不食用发芽土豆;烹饪四季豆要煮熟煮透,建议集体用餐时不食用四季豆;烧煮豆浆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
三、加工食品时,要保持炊具、食具及食物的清洁卫生,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从冰箱中取出冷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
四、存放食品时,剩饭、剩菜要使用保鲜膜封装后,在冰箱里冷藏保存;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
五、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件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不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及水产品。
六、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把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保护好现场,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及时向当地食药监和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