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水利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水利局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4-07-31 09:02

  类别:C

宁水函〔2014〕49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复函

付俊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四亩地镇太山坝村灌溉堰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2年“6.9”洪灾后,四亩地镇蒲河沿线水利设施遭到致命破坏,大部分堰渠被水毁,修复工程量非常巨大,你反映的三处渠道,总长1130米,修建浆砌石渠道需投资40余万元。目前财政十分困难,无资金来修复该三条渠道,我局将尽快编报项目,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力争尽早解决这三条渠道的修复。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宁陕县水利局
2014年6月15日

    联系人:刘志轩
    附:27.标题:关于修建四亩地镇太山坝村灌溉堰渠的建议
    内容:太山坝村原有水田173亩,因2002年水毁后,至今无法灌溉,直接影响群众生活。涉及三点:1.太山坝堰渠长1800米,已修350米,其余未修,灌溉面积128亩,受益农户65户285人。2.小庄堰渠长350米,灌溉面积15亩,受益农户5户23人。3.萝卜峪堰渠长430米,灌溉面积30亩。建议相关单位修建解决群众生活问题。
    代表:付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