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地感谢你就我县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所提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县河流众多,水资源也极为丰富,水域生态对整个生态环境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我县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建筑砂石需求量逐步加大,致使河道采砂行政管理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方面,旅游开发、重点项目、陕南移民搬迁等建设项目的砂石需求量逐步增大;另一方面,旅游开发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切实保护好我县水域生态环境,针对你在议案中所提建议,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落实:
1、近年来,我局着力加大了对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在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相对较差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对毒鱼、电鱼行为的打击力度,但由于我县河流众多,量大面广,加之毒鱼、电鱼、网鱼等违法行为流动性极大,导致人为破坏河道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水生态环境遭受一定程度的破坏。对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氛围,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渔业资源的保护;二是采取委托公安机关享有渔业执法权,充分利用基层公安派出所分布广泛和警力充足的优势,对辖区破坏渔业资源行为实施有效的打击;三是提请政府出台并落实各镇政府对辖区河道渔业资源保护的监管责任,并纳入年度考核,通过层层夯实责任的方式,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四是建立举报有奖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河道毒鱼、电鱼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定现金奖励。希望通过上述措施,使我县的渔业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2、我局已于2014年开始全面停止了对河道淘采沙金的行政审批,并全面禁止境内河道淘采沙金,自 2014年开始,县境内已无专门从事河道淘金的现象发生。
在河道采砂审批许可过程中,我局严格依照《河道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审批,现场划定开采范围和禁采区,并签订了《清障协议》,缴纳河道清障保证金。在开采过程中,我局定期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每年5月底前组织采砂业主进行清障回填,确保河道行洪畅通。今后,我局将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将认真借鉴你在议案中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相关河道采砂审批及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对河道采砂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违规采砂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对无证开采、不服从管理的采砂企业或个人,建立守法规诚信档案,实行淘汰出局机制,坚决不予采砂许可审批。从而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力度,加大对违规采砂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规范管理,确保河道采砂活动规范有秩序开展。同时也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以促进我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在保证社会发展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实现沙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3、关于全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控制问题。2005年前后,在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水电、把水电产业做成全县的支柱产业政策号召下,我县水电事业有了快速发展,全县建成各类电站42处,装机5万kw,年发电量1.8亿度,发电产值5千万,上交国家税收500万元,为宁陕县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这些电站建成后,枯水期造成了部分河段局部断流,对全县的旅游开发、电站开发河段水生态环境以及沿线的农田灌溉和群众生活用水造成了一定影响。针对这一问题,2014年3月31日,我局已召集全县已成和在建电站业主,召开生态流量下泄专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电站今年5月31日之前必须在冲沙闸及水坝开孔下泄10%生态流量,以确保河流不断流,维护河道生态用水。我局计划从7月开始,派工作组深入各电站,督促此项工作开展。
4、关于西成客专高铁建设项目河道弃渣治理问题。自该工程2013年开工以来,我局及时介入其涉河施工及弃渣管理等工作,但在管理过程中,少数施工单位随意将部分弃渣就近沿河道倾倒,严重挤占河道,妨碍河道行洪。对此,我局提请县政府于4月下旬成立由公、检、法、水利、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及所在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西成客专高铁项目施工涉及的西河和蒲河上游段河道弃渣及水污染等问题开展了综合整治。通过一个月的综合执法整治,河道弃渣基本清除,河道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大有改善,河道行洪基本畅通。后期,我局将继续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2017年西成客专高铁建成后,不给当地河道留下隐患。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水利局
2014年6月16日
联系人:康祥安 联系电话:13891531979
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8号
案 由: 关于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提 交 日 期: 2014-2-12 提案来源: 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 是
第一提案者: 谭海波 界 别: 新闻界 提案类别: 生态建设
建议主办单位 水利局 会办单位: 办复时限: 2014-8-20
关于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案由:
优越的生态环境既是宁陕的优势也是宁陕发展的希望和潜力,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更是美丽宁陕建设的基础。近年来,我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先后跻身全国生态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工程试点县,以森林为主的生态环境在保护中大幅提升。但是,水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有日益恶化的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电鱼、毒鱼事频频发生,导致鱼类资源和水域野生动物遭到破坏。二是河道采砂和淘金后没按要求进行恢复,河道地形地貌发生较大变化,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洵河、长安河较为严重。三是小水电站没按要求保障生态水流量,甚至根本不放生态水,导致河床干涸。汶水河、池河较为严重,数十公里河道没有水。四是西成高铁施工单位弃渣随意倾倒于河道内,导致新场镇境内几十公里的河道内满是弃渣,不仅影响泄洪,而且严重破坏了水域环境。
为此,进一步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建议:
一是将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相关部门和各镇的目标责任考核,引起相关部门和各镇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二是充实水政执法工作力量,采取委托执法等措施,加大水政执法工作力度。三是从严审批河道采砂和淘金,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对不按要求进行河道恢复的业主,不得再获得县境内任何地方进行河道采砂和淘金的许可。四是加大巡查密度,督促水电站业主保证生态水流量。五是派出水政执法队伍对西成高铁施工单位弃渣倾倒于河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督促其整改恢复河道,并在新场镇设立执法工作站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直至其施工结束。
复函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谭海波 宁陕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