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4-07-24 15:09

                                                            类别:C

   宁交函〔2014〕26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陈明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筒车湾原中坝村大坪组至瓦屋组碾子沟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筒车湾原中坝村大坪组至瓦屋组碾子沟公路的建议,按照国家的交通政策结合宁陕的经济条件,修建条件欠缺,具体为:
  筒车湾朱家沟村正在铺设通村水泥路,该水泥路计划于2014年10月通车投入使用。经现场调查,筒车湾原中坝村大坪组、瓦屋组现为朱家沟村的一个村民小组,现瓦屋组共有10户30人,实际居住5户7人,其中瓦屋以上仅5户7人,且多为年老独居之人,儿女亲人均已搬迁至其它交通便利地方居住。据了解,瓦屋以上居住的大部分老人,其儿女亲人在短期内可能将其接走照顾。瓦屋以下的部分群众已自行或准备修建到户公路,现小型车辆已可通至住户集中点,距其它分散住户仅几百米远。
  从国家交通建设政策方面分析:国家交通建设政策明确规定,一个行政村内只能修建一条通村水泥路,而且只给予少部分的补助,大部分建设投资需当地政府自筹。朱家沟村2014年度已利用国家通村水泥路政策,正在铺设通村水泥路,短期内在一个行政村内另行计划申报并修建一条公路,从交通建设政策方面已不可能。
  从社会经济角度分析:朱家沟廖北斗家至大坝现虽已有长约3.5公里的简易公路,但须加宽改造,而你们提出的拟建大坪组至瓦屋组公路长约2公里,共长5.5公里。若全线修通并铺设水泥路,初步核算需550~650万元;仅改造路基就需300~400万元。而受益群众仅30人,修建该路人均投资达10万余元,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农村公路人均投资的标准,且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非常小,因此,从社会经济角度方面,修建筒车湾原中坝村大坪组至瓦屋组碾子沟公路是不现实的,更是没有经济效益的。
  从国家土地、林地政策方面分析:修建筒车湾原中坝村大坪组至瓦屋组碾子沟公路,需占用10余亩土地和30余亩林地。而现在土地、林地占用是红线控制和高压线,我县国道G210关口至两河公路改造都没有占用土地、林地指标,更不要说一条村组道路了。因此,现在大量占用土地、林地,修建筒车湾原中坝村大坪组至瓦屋组碾子沟公路的可能性极小。
  从我县财政状况方面考虑:我县为国定贫困县,每年财政收入维持人员的工资发放,确保广大人民的医保、社会养老保险、教育等基本民生就已艰难,只能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基本的运转,各项基本建设都是争取中央和省上的投入,根本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来进行组级公路建设。
  鉴于上述原因,以宁陕目前的经济条件结合国家的方针政策,修建筒车湾原中坝村大坪组至瓦屋组碾子沟组级公路,还不具备条件,也不现实。但我局已将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呼吁。力争能够争取到建设计划予以修建。
  感谢你们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4月29日    

    联系人:陈西平               联系电话:6822773

附:34、标题:关于修建筒车湾原中坝村大坪组至瓦屋组碾子沟公路的建议
   内容:该村上半部分土地肥沃,数千亩山林皆因不通路,农民将水田弃耕,土地荒芜。因外面农药籽种运不进去,里面农副产品运不出来,农民绝收。为了彻底解决农民正常种地,实现增收,建议修通筒车湾原中坝村大坪组至瓦屋组碾子沟段公路。
  代表:陈明奎  胡德学  丁世成  付俊琦  李道芝
        李明海  刘大平  平  搏  方海爱  张迁华
        张明霞  熊顺莲  马惠艳  邓洛琴  李碧发
        张小玲  曹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