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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安监局四条措施严格落实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作者:张建 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4-07-23 09:47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宁陕县安监局四条措施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切实保障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
    一是及时下发文件将《十条规定》内容通知到全县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求将《十条规定》内容在企业醒目位置宣传张贴;二是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立即组织员工学习《十条规定》内容,要将《十条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中,作为新员工岗前培训的必学内容;三是要求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立即对照《十条规定》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四是将企业执行《十条规定》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县安监局将从7月起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执行《十条规定》的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