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友等10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农村合作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13年12月份,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数达80家,发展势头较好,成员数1200余人,带动农户600多户,占到全县农户总数的3.4%,生产领域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技等多个行业,初步形成了“创建一个组织、带动一个产业、振兴一方经济,致富一方农民”的发展格局,正逐步成为全县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生力军。
近几年,省、市、县各级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扶持的资金逐年增多,有力地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我县在争取项目扶持等政策中,积极贯彻落实,切实引导合作社做强实体,增强服务能力。今年以来,我局指导组建基层合作组织18个,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3个、省级示范合作社2个、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个,并通过其他项目渠道积极争取资金,发展壮大经济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争取不是所有的合作社都能享受,省财政补助项目每年省管县只有1-2个,与合作社的发展个数相比相差甚远,这就促使我们要把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真正带动农民致富增收。省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要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取得法人资格、农民成员不低于50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市场竞争力及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我局根据有关申报要求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扶持政策要求,推荐内部运作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取政府专项资金的扶持。
宁陕县农业局
2014年6月12日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6821741
附:81.标题:关于争取农村合作社项目的建议
内容:农村合作社是地方群众自愿参加的一个组织,它具有各自的优越条件和地理特点,因地制宜,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因此老百姓可以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请求县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和项目支持。
代表:吴世友 王显华 刘建新 汤友国 王义翠
陈义刚 刘忠新 安明建 常地兰 马明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