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梅子镇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作者:张楠 来源:梅子镇 发布时间:2014-10-28 11:40 【打印本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也是一项事关深化农村改革的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为推进工作顺利开展,9月30日梅子镇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培训会并正式启动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梅子镇政府强调各村一定要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坚持底线思维,以已经颁发的合同和权证为基础,做到“四个到位”,“三个不得”。
    “四个到位”即领导落实到位。加强人员调配,镇级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联村领导分片抓;在镇农综办成立办公室,抽调农业、林业、统计、信访等部门站所人员,组建土地确权专职工作队伍;在村级组建以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和村骨干为成员的村级工作小组,建立起“上下一体”的工作网络。方案安排到位。印发《梅子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详细规定,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经费保障到位。将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经费足额到位。纠纷调解到位。对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发生的矛盾纠纷,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法办事、分类处理的原则,积极信访跟进,化解矛盾、不留后患,不因问题影响进度。
    “三个不得”即“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不得随意调整以二轮延包面积为依据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和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不得打乱重分、另起炉灶”。要坚持有序推进,既要讲进度、又要讲质量,不要图形式、走过场。要坚持因地制宜。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要求着手,一村一策、一事一策,不搞一刀切。要坚持依法民主。要在《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试点。在试点中,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的呼声,每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不出偏差、不留后患。
    镇上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对问题较多,进展较慢的村(居)实行面对面督导。截至目前,全镇6个村,25个村民小组,涉及承包耕地面积12493亩、农户735户正在组织清理二轮承包档案或入户调查承包农户情况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