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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是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其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利于解决规范性文件监督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
为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防止带病文件的出台,宁陕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率先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自2015年1月起,该县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未经县政府法制办“三统一”审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部门和各镇行政管理的依据,并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情况纳入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