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宁陕喜获“2014年度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作者:范佳玲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3-25 10:05 【打印本页】

    在3月23日召开的安康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宁陕县被安康市委、市政府授予“2014年度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这是我县自2011年度荣获“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先进县”后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宁陕县高度重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坚持以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巩固省级平安建设示范县成果为统揽,扎实推进平安宁陕建设。一是不断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整顿了全县治安中心户长(楼院长)队伍,加强管理和考核,提高了报酬标准,全面建成了城乡14支“红袖章”义务治安巡逻队,落实了“三官一律进社区,一村一政法干警”工作机制,加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都被发现、调解、了结在镇村两级,全县2014年没有出现进京非访和赴省集体访。二是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管控体系,加强治安复杂区域、重点地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昼夜不间断巡逻巡防,加强对党政机关、学校、金融、车站等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确保了各类重要目标和场所的安全。三是不断加大对全县政法干警管理力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群众对政法各单位满意度明显上升,2014年度,宁陕县法院系统满意度为87.95%,居全省第11位、全市第2位;县检察院满意度为88.26%,居全省第11位、全市第2位,县公安系统满意度为87.12%,居全省第14位、全市第2位,县司法系统满意86.80%,居全省第17位、全市第3位。四是不断加强政法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巩固提升“两率两度”,2014年,我县社会治安满意率为94.58%,居全省第18名,全市第五;平安建设知晓率90.37%,居全省第24名,全市第四,全面完成了市对县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