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宁陕“三措并举”确保“清明”成为节日主旋律

作者:陈亚东 梁俊 来源: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4-06 08:36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宁陕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三项措施,突出抓好节日期间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确保让“清明”成为节日主旋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县监察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及时转发了《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安康市监察局、安康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殡葬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并在县城中心广场电子显示屏上对《规定》全文、清明祭扫注意事项等内容滚动播出,提醒党员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带头文明祭扫、生态祭扫,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和奢侈浪费行为,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是深化明察暗访。抽调6名纪检干部在清明节期间重点对全县党员干部贯彻落实《规定》情况,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节日病”进行明察暗访。严格执行公务车辆节日期间统一封存制度,确需值班公务使用和应急突发事件使用的公务车辆必须向县纪委报备。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现象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