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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近年有村民因为盖房、点菌棒需要砍树,现在才知道并不是办了采伐许可证就可以随便乱砍、滥伐和盗伐的区别在哪里,旁听庭审收获不小,我一定跟街坊邻居宣传一下!” 广货街镇沙沟村的村民徐某没想到自己看个热闹却受益匪浅。5月14日、15日,宁陕县检察院分别在该县丰富镇和平村及广货街镇沙沟村的村活动室就县法院审理的两起滥伐林木案出庭支持公诉,并就地向村民展开生态保护宣传。
这是两起典型的滥伐林木案件,两位被告人都是在自家柴山砍树,陈某甲未办理采伐手续;陈某乙虽办理了采伐手续,但所砍方量远超过采伐许可证允许的方量。这两种行为都属于滥伐林木犯罪。闭庭后,公诉人向旁听审理的村民解答了林木相关的法律规定,重点讲解了:滥伐林木罪和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林木蓄积量跟村民所熟知的方量的计算区别。
用群众身边的案件教育身边的群众,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 并向群众及护林员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普法传单20余张,群众纷纷表示:现场开庭很有教育意义,今后要多学法、知法、守法,做个守护家乡青山绿水的村民,这种“看得见、听得着”的生态文明法制教育,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